一紙訴訟又將蘋果與一家中國公司聯系了起來。
11月8日,平安集團旗下上海陸家嘴國際金融資產交易市場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陸金所”,Lufax.com)正式向美國北加州舊金山地區(qū)法院遞交了起訴狀,指控蘋果公司拒絕下架一款山寨版陸金所官方應用的行為侵犯了該公司的權益,同時指控的對象還有軟件開發(fā)商“zihanliu”。
“8月到10月期間,我們多次發(fā)函聯系蘋果公司法務和各個相關部門,要求其下架侵權隱患App應用。但蘋果一直沒有給我們回復。”陸金所負責人對記者表示,直到10月30日,蘋果公司仍回應并拒絕下架假冒的陸金所App,讓陸金所與假冒App開發(fā)者自行聯系解決。
不過,在遭到起訴之后,蘋果的態(tài)度有所改變。昨日,陸金所負責人對記者表示,美國律師已經收到蘋果下架假冒軟件的回應。
事實上,移動互聯網時代,移動App入口對公司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掌控了入口的蘋果公司,對很多公司有生殺予奪的大權,但蘋果應怎樣承擔“裁判員”的責任,目前蘋果交出的答案并不能讓人滿意。
誰來“認定”山寨App
事情的導火索始于今年8月份陸金所的日常安全監(jiān)控,陸金所方面對記者表示,8月1日,陸金所發(fā)現蘋果AppStore中存在冒用陸金所品牌及頁面設計的手機客戶端應用,可能會誤導陸金所用戶,存在安全隱患。隨后,陸金所聯系蘋果負責AppStore的部門,但并未獲得及時回復。
上述陸金所負責人對記者表示:“8月~10月期間,公司多次發(fā)函聯系蘋果公司法務和各個相關部門,要求其下架此侵權隱患App應用,但蘋果一直沒有給我們回復。”
直到10月15日,陸金所委托在美國的律師再次向蘋果公司發(fā)送了律師函,要求下架假冒的陸金所App,但15天后,蘋果回復需要陸金所自行聯系山寨App進行解決。
“但事實上,這個郵箱我們之前也一直在發(fā)郵件,根本就聯系不上?!标懡鹚撠熑苏f。
11月8日,陸金所在美國的律師向美國北加州舊金山地區(qū)法院遞交了起訴狀及證據附件起訴蘋果公司。起訴理由為,蘋果公司涉嫌虛假陳述、不正當競爭、商標侵權以及不公平商業(yè)行為。
蘋果在iOS上掌握著絕對的生死大權,此前,諸如百度、360這樣的互聯網公司產品也會由于各項指標不達標而遭遇產品下架。
但事實上,在蘋果官方給出的《蘋果AppStore程序提交審核指南》中,事實上也沒有給出程序審查的確實標準。蘋果會動態(tài)更新該文檔,并修改其中的內容。而且,文檔中甚至明確提出“我們將拒絕任何包含越界內容或行為的應用程序。您可能會問,具體限制是什么?最高法院的法官曾有言:‘它出現時我自然心中有數?!斈竭^這一范圍時,我們認為您也會有自知之明?!鄙踔?,審查遭拒可能是因為審查者個人的判斷,因為蘋果在《指南》也寫道,“如果您的應用程序沒有什么有益的用途或者持續(xù)性的娛樂功能,則可能不會獲得我方的接受”,以及“如果您的應用程序看上去像是那種只花了幾天工夫簡單拼湊出來的產品,或者只是想在我們的商店中抓住朋友的眼球,請?zhí)崆白龊迷饩艿臏蕚洹保欠窬哂小坝幸娴挠猛尽焙褪欠袷恰捌礈惖漠a品”似乎很難做出明確界定。
一位蘋果前高級工程師表示,蘋果在應用監(jiān)管上做得不夠好,或者沒有解決這些抱怨。iOS開發(fā)者難于理解所有蘋果規(guī)則以及應用被否決的原因。有時應用審查進程給人感覺很隨機。
“我認為應用審查進程正逐漸得到改善,但現在面臨的挑戰(zhàn)是應用商店正在變大、變快?!鄙鲜龉こ處煴硎?,所以大家可能感覺不到改善,因為外部環(huán)境變化得更快。
據記者了解,目前蘋果AppStore應用數量超過120萬。
開發(fā)者應善用法律維權
“在整個溝通的過程中,我們覺得蘋果讓我們自行聯系開發(fā)者的建議是沒有可行性的,我們不是司法機構,我們全程只能通過郵箱來聯系那個假冒者,其實,我們之前也了解到,很多國內軟件也遇到假冒的問題,維權過程非常艱辛,尤其是涉及海外維權,但即便再難,我們也應該去維權,保障我們及我們投資者的權益?!标懡鹚撠熑苏f。
他對記者表示:“我們也注意到,在陸金所遇到蘋果應用商店之前,已經有一些國內企業(yè)也遭遇了和陸金所同樣的情況,但仍然沒有結果。我們希望,國內企業(yè)能夠更加積極地在海外維權,保護自身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肩負起防止消費者因欺詐受損的社會責任,維護市場秩序,打造互聯網金融發(fā)展的良好環(huán)境?!?/p>
事實上,蘋果應用商店過去曾出現過一陣虛假、山寨、廉價、垃圾應用,隨后蘋果著手從應用商店中移除這些山寨應用,這其中包括《TempleJump》,模仿的是《TempleRun》;《Plantvs.Zombie》,模仿《植物大戰(zhàn)僵尸》。但是很多開發(fā)者覺得蘋果做得還不夠。
有法律人士質疑,在這套并不透明的標準下,蘋果是否承擔的是裁判員的責任?而對于產品之間的相互侵權,蘋果公司又是否需要承擔主體責任?
段和段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陳若劍認為,考慮AppStore中所有應用程序均為蘋果公司自行開發(fā)或由與其簽訂《已注冊的Apple開發(fā)商協(xié)議》和《iOS開發(fā)商計劃許可協(xié)議》的開發(fā)商進行開發(fā)的事實,法院確認AppStore的實際經營者為蘋果公司。因此,蘋果公司應當成為AppStore侵權行為的責任承擔主體。
而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游云庭則對記者表示,蘋果是一家商業(yè)公司,不是政府也不是法律機構,很難去判定一個自己不了解的應用是否侵權,一方面知名產品的包裝裝潢是由法律界定,另一方面互聯網界面這個保護本身是比較難的東西,不能對蘋果期望過高。
游云庭對記者表示,一個應用App也許是一家互聯網公司的全部財產,輕易下架可能也會對其造成嚴重打擊。在下架這個問題上,蘋果有自己的一套標準和依據?!伴_發(fā)者可以做的就是通過律師,在中國起訴相應的侵權者?!庇卧仆τ浾弑硎?,在他代理的六個蘋果侵權案件中,只要是正當的商業(yè)訴求,蘋果目前都會給予回復。
但也有蘋果開發(fā)公司向記者表示,通過律師等手段采取的措施將會耗費自身全部的精力,特別是對于只有十幾人的小型創(chuàng)業(yè)公司來說,“被侵權”或者“侵權”別人在行業(yè)里并不新鮮。
“蘋果在這個生態(tài)里確實非常強勢,不過對于小的開發(fā)者來說,如果沒有辦法討好它,那最好不要激怒它?!敝爝B興對記者說。
